根据最新的政策信息,以下是关于猪场上报环保的具体规定:
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从设计施工到运行都要按照环保要求进行。
猪常年存栏量3000头以上需要上报环保。
养殖场必须建有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建设养猪场前,需要到农业局畜牧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农委进行养殖备案。
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申请养猪场环评。
根据《通知》,超过96%的生猪养殖项目(年出栏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
年出栏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环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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