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办理离婚手续,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
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的,呈请人需要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并亲自送交至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阁楼二的家事法庭登记处。
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的,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至上述地点。
可以选择香港法院或者内地法院办理离婚。如果选择香港法院,需要按照香港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进行,且需要结婚满一年才能提交申请。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离婚可以在两个月内完成。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也能被香港法院所承认。
建议
单方面提出离婚:建议呈请人直接到家事法庭登记处提交《离婚呈请书》,并确保所有文件准备齐全,以便顺利完成离婚程序。
双方同意离婚:建议双方共同到家事法庭登记处提交《共同申请书》,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考虑时间和流程:如果希望尽快办理离婚,且双方同意离婚,建议选择香港法院的诉讼程序,并注意所需的文件和时间要求。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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