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怎么免学费

2025-01-06 15:14:52

当兵免学费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费补偿或代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具体操作流程

个人申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填写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给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协议书。

学校审核: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征兵办盖章确认: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后返还学生。

学校落实补偿代偿: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校复核合格后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减免复学(入学)学费:学生退役后回校复学(入学),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学费减免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其他优惠

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

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流程和资助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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