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并主张经济赔偿金。如果拖欠时间更长,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一定的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并可能加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直到满一年为止。
综上所述,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发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双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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