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档案的办理方法如下: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高中以上学籍证明及成绩单原件、高等教育学籍证明(可在“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书,或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提交上述材料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会出具调档函,用于提取申请人的档案。
携带调档函,将个人档案提取并交至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将与申请人签署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正式建立人事档案关系。
此外,还有其他几种处理留学生档案的方法:
自持留学生档案:
1. 到户口所在地的市人才中心开具接受证明。
2. 拿此接收证明到当地的留服开具报到证。
3. 带上报到证、本人档案、学历认证、毕业证及翻译件、成绩单及翻译件到市人才中心建档,资料上交后需要大概一周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拿另一张报到证到市人才中心,他们会开具介绍信,拿此介绍信和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整个建档过程结束。
高中或者大学未读完回国后重新建立档案:
1. 先完成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 翻译国外学历材料(如成绩单、毕业证及学位证),并确保翻译件由正规翻译机构出具。
3. 准备国内学籍档案,以便将其与国外学历材料进行合并建档。
4. 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提交上述材料申请建档。
户口档案留校:
如果所在学校提供免费保留档案的服务,需了解学校的具体政策和保留年限。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将打回原籍。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服):
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办理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并准备相关建档材料。
建议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档案处理方法,确保档案能够顺利建立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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