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有下列哪些

2025-01-13 02:26:13

民法总则规定了以下主要内容:

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民法总则旨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调整对象:

民法总则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行为能力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监护制度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等。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失踪的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个人和组织在监护中的职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些内容构成了民法总则的基本框架,旨在规范民事活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站长邮箱 87868862@qq.com Copyright © 神鞭百科 琼ICP备2023010662号-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