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中,学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助学贷款:
需要贷款的学生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预申请,预申请结束时间为5月底。
高考结束后,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可以直接到区(县)贫困学生救助中心办理正式手续,办理时间为7月10日至9月20日。
学生在高考结束后,凭入学通知书可以到区(县)贫困学生救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正式办理时间为7月10日至9月20日。
这些银行在区教科局设立服务窗口,方便城区学生和家长办理业务。
在各学区设立11个贷款受理点,方便学生和家长就近办理助学贷款业务。
对不能到达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业务的学生和家长,采取送贷上门的方式帮助办理,实现业务办理“零距离”。
入学前户籍在巴中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可以在户籍地或就读大学申请生源地国家贴息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贴息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建议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选择合适的贷款渠道,确保按时完成申请和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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