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在刑法第多少条

2025-01-19 19:39: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传销活动罪的规定主要在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中。该条规定如下: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经营罪

在刑法修正案(七)之前,传销活动通常按照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犯罪处理。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是合同诈骗罪。

其他相关规定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了传销的定义和三种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拉人头型、交纳入门费型、团队计酬型)。

《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规定了组织策划、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刑法中关于传销活动罪的具体条文是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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