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保委直击新能源汽车消费痛点:强制购买首年保险、合同条款暗藏玄机

2025-03-26 07:41:25

潮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任倩影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升温,消费纠纷也呈现高发态势,续航里程虚标、交付时间随意、智能辅助宕机等问题成为新的“消费痛点”。

今天,浙江省消保委发布新能源汽车领域消费体验及合同点评情况,披露行业存在的五大合同陷阱及三大销售乱象,涉及20个国内外主流品牌。

2024年,全省各级消保委共收到新能源汽车相关投诉6202件,其中汽车销售相关问题2677件,主要问题有车辆配置与宣传不符或“超前宣传”,车辆延迟交付引发的定金纠纷、退车纠纷,以及贷款利率、手续费告知不明确等;产品质量相关问题2566件,主要问题有充电故障、续航里程随意波动、智能辅助系统失灵、零部件多次维修仍不能正常工作等;售后服务相关问题766件,主要问题有质保政策不合理、配件供应不及时、车企退市权益难保障等。

近期,省消保委对国内外20个新能源汽车品牌开展合同点评和消费体验。其中,对20份不同品牌的销售备案合同开展合同点评,对杭州地区20个品牌的45家4S店开展了暗访消费体验。

视觉中国供图

销售合同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问题:

一是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有4份备案合同的版本过于简单,对交付、验收、质保、违约责任等内容未作具体约定,易引发消费争议。如某品牌汽车销售备案合同仅提及质量担保范围及方式见随车《使用维护说明书》,违约条款仅约定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实际经济损失,未明确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范围或违约金具体比例或金额等。

二是交车时间不明确。有9份备案合同对车辆交付时间未做约定,或仅约定“车到提车”、收到通知为准。卖家通过格式条款或免责声明告知消费者车辆交付时间可能受诸多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化,但未约定卖家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如某品牌汽车销售备案合同中约定,消费者可在相应APP上查询预计可交付时间,但该时间仅供参考,实际可交付时间可能根据车辆配置、提车城市等因素提前或延后,具体以交付通知为准。

三是违约责任模糊。有9份备案合同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未约定卖方违约责任或卖方违约责任较轻、风险相对较小。如某品牌汽车销售备案合同中约定,在消费者订购车辆迭代或停产时,消费者若不接受继续等待,其已支付的定金将转给购买该品牌其他车型的担保,若消费者在下单之日起180天内未重新选购其他车型的,已经交付的定金将不予返还。

四是车辆配置调整权利不平等。有3份备案合同约定销售方拥有车辆配置调整的权利,对车辆预订配置与最终交付不一致的情况,消费者只能默认接受。如品牌汽车销售备案合同中约定,消费者要求变更定购车辆的车型、颜色、配置等内容,须取得卖方书面认可,但若厂家调整产品配置,卖家只需通知消费者,消费者默认将在提车时按照新的配置执行。

五是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有3份备案合同存在通过格式合同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自身义务的情况。如某品牌汽车销售备案合同中约定,对于展车等非全新车辆,消费者下单即默认接受该车辆可能会存在不影响实际使用的退购历史、使用痕迹/里程、换件维修等情况,这可能使消费者在不完全了解车辆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做出购买决策,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无法保障,存在权利受损的风险。

消费体验发现,新能源汽车销售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是半数汽车品牌存在强制消费者在4S店购买首年保险的情况。体验发现,有12个品牌、18家4S店的工作人员,在销售车辆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在该店购买首年汽车保险的情况。如,杭州某4S店销售人员在体验员询问是否可以自行购买首年车险时明确表示,“第一年必须在店内购买保险,否则建议去其他门店”;面对同一个问题,杭州另一4S店销售人员则表示,“我们有要求首年是必须店保的”。

二是部分汽车品牌存在引导消费者选择贷款购车的情况。体验发现,有6个品牌、13家4S店的工作人员,在销售车辆过程中引导消费者用贷款方式购车。如,杭州某4S店销售人员在介绍车价时,直接引用贷款价格,在体验员询问全款价格后,仍以“贷款价格更低”为由推荐贷款方案;杭州另一4S店销售人员则表示“全款购车价格更高,比贷款购车贵4万”,并透露“贷款业务有考核任务”。

三是个别汽车品牌要求收取贷款手续费或服务费。体验发现,有3个品牌、4家4S店销售人员表示,买车需额外支付贷款手续费或综合服务费。如,杭州某4S店销售人员表示,购车需额外收取4000元综合服务费,主要内容为额外购买的套餐,包含脚垫、贴膜、机油、后备箱垫、交车礼包等内容,销售人员称这是杭州该品牌的统一标准,但体验员发现其他门店销售未提及该规定;杭州另一4S店销售人员也明确表示,如果做按揭贷款有2000元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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