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面临四邻协议不签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在房屋建成后,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相关规定,将地籍调查表提交给四邻签字确认。
如遇邻居拒绝签字,向国土资源局说明情况,并按照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处理。
国土资源局会尽力调解,促使双方协商解决相邻关系问题。
如果调解无效,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消除妨碍,并准予您的建设活动。
在建房过程中,应遵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侵犯四邻的合法权益,如通风、采光等。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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