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庄基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审查申请并张榜公布,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名单。
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并由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进行现场勘测,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长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勘测,审核合格后报县政府审批。
审批通过后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宅基地证。
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村委会或土地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此外,确保宅基地来源合法,无权属争议,并在办理过程中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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