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证明是用于证明某一单位或个人在某地的驻留情况。以下是驻地证明的写作指南:
第一行居中写“证明”字样,字体通常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
第二行顶格写抬头单位,例如“xxx部队xx部”,字体通常为三号楷体。
第三行空两个字后写证明的具体内容。例如:“我部位于xx省xx市xx县(区)xx镇(乡)。”
最后一行右对齐写落款单位和日期,日期需重写一行。如果需要正式文件,还需加盖落款单位的公章。
示例
第一行: 证明
第二行: xxx部队xx部
第三行: 我部位于xx省xx市xx县(区)xx镇(乡)
最后一行: 右对齐写落款单位和日期(日期要重写一行)
如果需要加盖公章,则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使用的字体和格式要符合正式文件的要求。
如果需要加盖公章,请提前准备好公章。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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