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个体工商户的交税方式如下:
个体工商户可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即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如果开具的发票金额小于定额,则按定额缴纳税收;如果超过定额,则超过部分需按规定补缴税款。
对于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有做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需要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如实申报营业额,并按照实际营业额申报缴税。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附加税费包括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缴纳)、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缴纳)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1%缴纳)。
销售商品的缴纳3%的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的营业税。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登记后,当月就需要申报纳税,即使没有收入也要进行零申报。
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网上完成抄报税操作,没有税控盘的则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所属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
抄报税后,登录所属省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按“填写顺序”“填写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报并扣款缴费。如果签订了三方协议,可以在网站上直接扣款缴费,否则需要到窗口办理。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在税前不得扣除,分不清个人家庭费用的,实际经营的40%视为经营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每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
建议:
个体工商户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税务规定,选择合适的纳税方式(定期定额征收或查账征收)。
对于有做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建议规范建立会计账簿,确保账目清晰,以便顺利进行查账征收。
对于生产经营规模小且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站长邮箱 87868862@qq.com Copyright © 神鞭百科 琼ICP备2023010662号-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