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兜底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这类家庭包括因年老、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通过劳动获得收入的家庭。
主要劳动力为一级或二级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主要劳动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且需继续治疗的家庭。
因灾害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这类家庭因某些无法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通过常规手段脱贫。
这类家庭因家庭成员中有多个重度残疾或重大疾病患者,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沉重。
具有当地常住户籍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这些兜底措施旨在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防止他们因疾病、残疾、老年等原因陷入深度贫困。政府通过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如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为这些群体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支持。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站长邮箱 87868862@qq.com Copyright © 神鞭百科 琼ICP备2023010662号-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