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及近期实施的一系列物业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新规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义、定价方式、收费标准制定与调整机制,以及收费构成的透明度要求。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既保障了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服务的公益性质,又赋予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后更大的自主权,促进了市场的良性竞争。
明码标价: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明码标价,清晰列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增强了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有效遏制了乱收费现象。
公共区域基础设施费用:包括小区的路灯电费、垃圾清洁用水和公共区域的清洁费用,这些将包含在物业费中,由物业公司支付。
未经批准的增费行为:物业公司若想调整费用或增加服务费,必须得到当地物价局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批准,未经批准的涨价行为将受到惩罚。
公共营收归属:小区的广告位、停车场等收益需公开并返还给业主或用于公共设施的维护基金。
服务协议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与建设单位、业主或物业使用者签署服务协议,并且对于协议中需要明确的各项事宜进行额外的解释说明,包括服务质量标准、收费项目及其标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与管理、物业服务用房的相关规定以及双方的责任、权益、义务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合同备案登记: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有保护业主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的义务,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禁止以停止供应服务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更换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有权依法更换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公共部分收益归属: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这些新规旨在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物业服务体系。建议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并遵守这些规定,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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