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附议去哪里

2025-01-16 18:23:20

交通附议应该向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如下:

交通事故复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复议:

当事人要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去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去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并在有效的期限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申请部门如下:

向作出处罚的上一级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

至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若违法行为采集机关为辖区大队派出所,则向各分局或各大队申请;

若采集机关为福州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则向支队申请。

综上所述,交通附议的具体部门取决于复议的类型及违法行为的性质。对于交通事故,应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可以选择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于交通违章,则向上一级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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