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落户地点主要取决于个人的情况和选择的落户方式。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落户方式及其对应的落户地点:
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直系亲属的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相关证明。
单位集体户: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无上述条件: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和江宁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
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在住宅用房所在地登记为家庭户。
无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可在直系亲属的住宅用房、政府提供的租赁性住宅用房、单位办理的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或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无上述条件: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落户。
无上述条件且无居住证: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夫妻相互投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父母投靠子女: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南京。
在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可以在南京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但每套商品住宅房5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
个人投资100万元以上:允许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来宁落户。
外商、港、澳、台胞投资20万美元以上:其亲属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允许1人来宁落户,每增加10万美元可增办1人。
建议
有合法稳定住所:优先考虑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
无合法稳定住所:可以考虑投靠直系亲属或选择单位集体户。
无上述条件:可考虑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和江宁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
大专学历人员:可在社区户登记落户。
投资入户:需满足投资金额要求,并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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