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伙企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登记申请书
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合伙协议等文件。
合伙人之间应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明确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
合伙人应有认缴或实缴的出资。
需要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企业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审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登记,并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否则,登记机关应在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包括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建议:
在设立合伙企业前,建议咨询当地企业登记机关或专业律师,以确保所有材料和程序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并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登记失败。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站长邮箱 87868862@qq.com Copyright © 神鞭百科 琼ICP备2023010662号-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