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什么成为大状

2025-01-08 12:54:14

律师被称为“大状”这一称谓,主要源于历史沿革、职业地位以及专业分工。以下是对这一称谓的详细解释:

历史沿革

在古代,律师被称为“状师”,而那些有名的律师则被称为“大状师”。

香港沿用了这一称谓,对有名的律师称为“大状”。

职业地位

在英国,大律师(barrister)被视为贵族阶层的一部分,他们出庭时会戴假发,身穿华服,以区别于普通平民。

英国皇室曾册封许多大律师为伯爵、男爵或子爵,使其成为世袭皇室成员。

专业分工

在香港,律师分为“大律师”和“事务律师”两种。

大律师在法律术语上也被称为“诉讼人”,他们专门从事法庭的诉讼辩护,并在法庭上享有充分的发言权。

事务律师则专门从事非诉讼业务或部分诉讼业务,在诉讼中的发言权受到限制。

因此,“大状”一词在香港特别流行,是对那些在法律界具有高度地位和专业知识的律师的一种俗称。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称谓并不是中国大陆对知名律师的通用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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