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撤销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
撤回登记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书面提出,并签字按手印确认。因为房屋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所以,撤回登记也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既依规又可避免当事人其中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收回登记申请。
撤回申请书
身份证明
原登记申请的受理通知书
当事人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以后,由于某种原因,申请人提出要求撤回登记申请,只要登记机构尚未将申请的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就可以撤回。因为登记事项一经记载于登记簿,就已经完成物权公示,登记机构未经合法程序不能再对登记簿的记载进行更改。
收回受理凭证
于1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原申请登记材料予以退回
将已经录入登记系统的登记信息摧毁
还完贷款之后,房主可以直接去申请贷款的银行申请还贷款,申请还款时务必带好相关资料证件,包括相关资料、身份证、还月供的卡、银行借款合同,还有就是钱了,具体事项可以咨询银行。
还完以后银行会给房主开具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证明,银行给房主的房产证上也会盖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章,房主再带上房产证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当地的房产部门注销抵押。
清算贷款以后,房产局也会在房产证上盖章,撤销抵押登记。如果是单独委托代办的,另提交单位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上需委托人盖单位公章;私有房产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有经公证生效的委托书。单位申请办理的以申请表中经办人为准,不用另交委托书。然后直接到房管局抵押办办理。
提交撤销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
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申请材料。
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并收到其书面申辩材料后,通知申请人发表意见,经审查后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并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
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若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将登报公告权证作废。
建议:
在进行房产撤销登记前,务必确认好所有相关材料和手续,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如果涉及到贷款和抵押,建议先咨询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确保还款和注销抵押登记无误。
撤销登记涉及法律程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部门,确保按照法定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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