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开国之初的组织架构是在皇帝之下设立三大机构,分别为:中书省(主管行政)、大都督府(主管军事)、御史台(主管监察和司法监督)。后来开国皇帝朱元璋认为这种组织架构可能会危及到皇权,于是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撤销了三大机构,并建立了一套全新的组织架构。
在行政方面,中书省被撤销后,其主管事务改由六部(吏部、户部、兵部、礼部、刑部、工部)管辖。六部在理论上处于平等地位(实际上都公认吏部是六部之首),互不统属,最高长官为尚书,官阶正二品。
吏部掌管天下文官(注:武官归兵部管)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从职能来看,相当于现在的中央组织部,同时还兼部分纪委职能。
户部掌管全国田地、户籍、赋税、俸饷等财政事宜,也就是说掌握着整个国家的钱脉。从职能来看,相当于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及央行的结合体。
兵部掌管选用武官选授考课及军制、训练、征调、镇戍、边防、军械、兵籍等军事行政事务。从职能来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
礼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从职能来看,相当于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的结合体。
刑部掌管全国刑事案件,主管刑罚及监狱等政令。从职能来看,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公检法部门的结合体。
工部掌管全国工程事务,如水利建设、宫室修缮。从职能来看,相当于现在建设部、水利部的结合体。
在军事方面,原来的大都督府一分为五个平等的都督府,即我们通常所称的五军都督府(中军都督府、左军都督府、右军都督府、前军都督府、后军都督府)。五军都督府的最高长官为左都督和右都督,官阶都是正一品。
五军都督府掌天下兵马大权,主导国家军事建设,每个都督府分别管辖各省的一批都指挥使司。从职能来看,相当于现在的五大战区。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从明朝中期开始,五军都督府的权限就被极大削弱。到了明朝后期,五军都督府已彻底沦为一个虚有其名的机构了。
在监察方面,御史台被撤销后设立了都察院。最高长官为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官阶都是正二品。都察院主要负责监察、弹劾、风纪管理。从职能来看,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
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共110人,负责全国各地的监察、纠风工作。值得一提的是,监察御史官阶仅为正七品,但他们的职责是代天子出巡,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特权。如果一名官员被发现胡作非为,御史有权直接向皇帝弹劾该官员,而不论其品级有多高。相反,如果御史发现一名官员兢兢业业工作却没有受到重视,也可以向朝廷特别举荐,从而使该名官员意外得到提升或奖励。不过,这种举荐存在着连带责任。如果受到举荐的官员在得到提升后却被发现名不副实,那么保举人也会受到惩罚,所以举荐官员一般都是非常谨慎。
六部、五军都督府、都察院,构成了明朝前期中央权力的核心。不过后来随着时代的变迁,各机构权力又发生了变化。六部之上出现了内阁,五军都督府彻底沦为“鸡肋”,都察院则大体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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